高姓男子因案與陳姓男子相約在台北市萬華區公所調解,不滿陳男態度輕浮,涉嫌持藍波刀朝陳男揮砍。台北地檢署認為,陳男所受傷勢非重,今天依傷害罪嫌起訴高男。
北檢起訴書指出,高姓男子今年1月間在萬華區昆明街遭陳男等4名男子分持斧頭、甩棍、刀械攻擊,案件由北檢偵查,高男、陳男同意送台北市萬華區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10 月 19 日下午,高男與陳男調解前於萬華區公所相遇,認為陳男態度輕浮而心生不滿,自機車車廂內取出藍波刀,返回萬華區公所所在的萬華區行政中心 13 樓,持刀朝陳男揮砍,不久後遭警方查緝到案。
警方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將高男移送法辦,但北檢認為,雙方並無深仇大恨,陳男頭部、手部、腿部受傷,但傷勢非重,足見高男意在教訓陳男,並無殺人犯意,因此依傷害罪嫌起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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