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協前監事趙安華告前理事長吳兩平等人之前在記者會指其為「體育蟑螂」。二審今天認定,吳是因屢遭趙指控訟累,使跆協汙名化,有礙跆拳道發展所為,屬善意評論,判無罪確定。
全案緣於,時任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理事長吳兩平及教練林伯剛於2019 年7月 26 日下午2時許,在體育署召開記者會,並張貼載有「體育界張淑晶」、「體育蟑螂『趙安華』」等語的大字報。教練許賢忠於記者會後,手舉大字報看板,接受媒體採訪發表言論。跆協監事趙安華控告3人公然侮辱。
一審判吳兩平等3人無罪,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宣判,駁回上訴,仍判3人無罪,全案確定。
二審指出,經勘驗當天記者會,由吳兩平先發言一一澄清趙安華質疑其在跆協期間的經費使用、人事任用等,再由林伯剛指稱趙安華為「體育界張淑晶」、「體育蟑螂『趙安華』」,還說吳兩平身為理事長對跆拳道發展確有努力及貢獻,不滿趙安華對吳兩平的不實指控及多次控訴,已有礙跆拳道發展及形象。
二審指出,趙安華確實在 108 年6月至8月間,向檢警報案指控吳兩平涉嫌貪污、浮報出國比賽經費,甚至安插兒子在協會任職,後來檢方分別予以簽結或為不起訴處分。
二審認為,吳兩平等人主觀上是對趙安華的作為提出評論,是針對舉辦跆拳道相關賽事及促進跆拳道發展的吳兩平因遭趙安華屢次指控及檢警介入調查,使跆協汙名化或因訟累而有礙跆拳道發展所為,應屬善意發表評論。3人並非謾罵,難認具有惡意侮辱。
二審表示,吳兩平召開記者會澄清反擊,並以具負面評價的文字評論趙安華,尚未超過社會大眾可接受的程度;林伯剛、許賢忠為吳兩平打抱不平,支持吳兩平對趙安華的言論,也未逾合理程度。
此外,跆協 108 年召開罷免理事會,決議罷免時任理事長吳兩平,吳兩平打官司請求確認決議無效、兩造間理事長委任關係存在,一審認定罷免程序合法,判吳兩平敗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