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廖郁賢涉變造私文書 遭時力紀律會停權1年半

雲林縣議員廖郁賢。資料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時代力量今年 7 月爆人頭黨員案,當時高雄市議員黃捷、雲林縣議員廖郁賢、台北市議員林穎孟和黃郁芬均被點名涉及灌水。雲林縣議員廖郁賢遭暫停雲林縣黨部主委職權並送紀律委員會,昨晚裁決廖郁賢停權 1 年半。

時代力量紀律委員會發布聲明,依據時代力量決策委員會 7 月 30 日的申訴書,關於廖郁賢擔任雲林黨部主委間,涉審核入黨申請案時違反紀律一案,裁決廖郁賢因瀆職行為、妨礙黨內選舉公正性,情節重大,停權 1 年 6 個月。

聲明表示,調查過程中發現,廖郁賢有涉犯刑法第 210 條變造私文書、第 215 條業務登載不實、第 216 條行使不實登載文書之虞,紀律委員同時也建請時代力量決策委員會決議是否提起刑事告訴,以免未來造成時代力量黨的傷害。

聲明強調,被申訴人行為情節重大,並打擊社會大眾及黨員對於時代力量的信賴與期待,若非給予停權處分,不足以彰顯時代力量對黨職人員應嚴守職責的堅持及要求。

對此,廖郁賢今天凌晨在個人臉書貼文表示,為了時代力量能早日找回社會對於黨的信任,沒有委屈,內耗無意,因為那只會再徒增鄉親對時代力量的誤解,也為顧全所有一路在黨努力的黨公職與夥伴,自己不做申訴,就此接受決議。

時代力量紀律委員會聲明中也提及,另一被申訴人郭稟翰則於擔任宜蘭黨部主委間,因瀆職行為、妨礙黨內選舉公正性,情節重大,停權 6 個月。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