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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危老條例修正 延長獎勵措施放寬門檻

圖片來源:中央社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草案,將 5 月 9 日到期的時程獎勵措施延長,採減半為 5 %並逐年遞減;新增規模獎勵等。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積極與立院朝野黨團溝通,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 3 、 6 、 8 條修正草案,蘇貞昌裁示,這次修正,藉由延長時程獎勵、放寬獎勵門檻,來鼓勵加速重建、提升建築安全,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蘇貞昌說,加速都市更新與危老建築重建,讓人民都能住得安心,政府責無旁貸,也是總統蔡英文住宅政策中很重要的一環。

蘇貞昌表示,去年 2019 年申請危老重建案共 433 件,較 2018 年成長達 3 倍;都更案則是歷年來首次突破百件,2019 年共核定 102 案,2018 年核定 77 件,兩者合計 500 多件,比原本設定的目標,多出 100 多案,內政部的努力,已逐漸展現成果,值得肯定。

蘇貞昌說,現正值防疫期間,政府既要防疫,也要拚經濟,除了帶頭加速、加大公共建設外,更要設計好的機制,從各方面鼓勵民間投入建設,提振內需產業。

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修法 3 重點, 1 、取消基地合併鄰地限制,讓危老帶動旁邊的基地擴大興建規模,對於鄰地整併還是維持 1 比 1 最高 1000 平方公尺的範圍可以獲得容積獎勵,超過 1000 平方公尺的部分,符合房屋稅、地價稅得減半徵收的優惠。

2 、時程獎勵逐年遞減,花敬群說,現階段時程獎勵是 10 %是 3 年落日,修法後第 4 年降為 5 %,而後每年遞減 1 %,直到 0 為止。

3 、新增規模獎勵,花敬群說,這是過去沒有的獎勵項目, 200 平方公尺以上即可申請規模獎勵,替代逐年遞減的時程獎勵。

針對新增規模獎勵併計時程獎勵上限 10 %,內政部表示,為引導擴大重建面積規模,同時新增規模容積獎勵項目,規定危老建築物基地加計合併鄰地面積達 200 平方公尺者,給予基準容積 2 %獎勵,每增加 100 平方公尺,另給予基準容積 0.5 %獎勵。並明定時程與規模容積獎勵, 2 者合計不得超過基準容積 10 %的額度上限,讓修法後申請重建計畫作業順利銜接。

被問到新增規模獎勵討論過程中為何從 400 平方公尺降為 200 平方公尺,花敬群說,主要是中南部的地方政府提出,中南部縣市主要多半是透天厝進行整併,市場與民間的參與還在學習與累積的過程當中,希望政府能多給機會與誘因促進危老推動,在聽取中南部地方政府意見,且北部的縣市也樂見其成,因此將原訂 400 平方公尺的門檻降到 200 平方公尺。

他說,現行條例規定,前 3 年的時程獎勵到今年 5 月 9 日為止,因此修法案懇請立法院多多協助,一旦沒有完成修法, 5 月 10 日申請的案子就不會有時程獎勵,也不會有新增的規模獎勵等等。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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