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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老容積獎勵可望延長5年 新措施將採雙軌並行

圖片來源:Pixabay

危老容積獎勵可望延長。營建署表示,目前正朝延長 5 年的方向研議修法,擬調整為以「時間」、「規模」兩種獎勵措施並行。在充分討論與蒐集意見後,就會盡快送交內政部、並送立法院審議,目標是明年上半年完成三讀。

據統計,全台逾 50 年以上房屋高達 69.5 萬戶,屋齡 30 年以上的今年已超過 410 萬戶,營建署 2017 年實施 3 年「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中的 10 % 容積獎勵,將於 2020 年的 5 月 9 日屆期。

營建署今天表示,為了鼓勵危老建物重建,正在研議修法將時程延長 5 年,並以「時間」、「規模」兩種獎勵措施並行。

內政部營建署都市更新組組長王武聰指出,根據目前研議的修法草案, 3 年 10 % 的時間屆滿後,第 4 年的容積獎勵將砍半,剩下 5 %,接著以每年 1 個百分點的幅度遞減,最終在 5 年後歸零。

不過這次的修法也加入了鼓勵小面積單位整併的規模獎勵,王武聰說明,只要重建面積達到 400 平方公尺,就給予 2 %的獎勵,往後每增加 100 平方公尺,再增加 0.5 個百分點的獎勵,最高上限為 10 %。

若基地在未來 5 年內同時符合「時間」、「規模」兩種獎勵,可以並用,不過最高上限仍為 10 %。王武聰舉例,有一塊 1000 平方公尺的基地,在第 4 年的時候投入重建,因此除計入第 4 年的 5 % 容積獎勵外,同時還可享有 5 % 的規模獎勵,也可到達 10 %。若 5 年之後,「時間」的容積獎勵落日,只要基地面積超過 2000 平方公尺,還是可以享有「規模」的 10 % 獎勵。

不過目前「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法草案仍在營建署討論,尚未送到內政部。王武聰說明,在充分討論與蒐集意見後,就會盡快送交內政部、並送立法院審議,目標是 2020 年上半年完成三讀。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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