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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專欄》人在江湖上行走,萬事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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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個案子在律師界引發注目,就是一個年輕律師被老闆派去幫人家做代筆遺囑,結果遺產分配發生爭議,就被告偽造文書罪,官司打了 5 年多,最後雖然判無罪,但也是一個折磨⋯⋯

想法:

  1. 遺囑有 5 種方式,每個類型要件都不一樣,即使通過律師考試,沒經驗、不知道眉眉角角,做出來的遺囑,還是可能無效的!
  2. 遺囑往往涉及龐大遺產,這種業務法律風險非常高,律師一個處理不好,遺囑無效還是小事,怕就怕被家屬告上法院!對遺囑內容不滿意的家屬,一定質疑在場主導的繼承人,甚至認為律師幫忙偽造文書的!因為法律風險高,一般律師也不太願意接這種案子,不然收費就會很高,算是充當後面可能被告的慰撫金及訴訟費用吧!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funeral
  3. 因為法律風險高,有的老闆不想自己做,就讓小律師去(死),搞定了,錢是老闆收走,搞不定,家屬要告律師,就全部推給小律師,這種作法就相當惡劣!(老闆要慎選啊⋯⋯)
  4. 回到那個案子(案號我就不寫了),一般代筆遺囑,是要被繼承人「神智清醒」,可以明確知道遺囑內容,還可以照唸,才能確保遺囑內容是被繼承人自己的意思(一般為了避免爭議,會全程錄影)。這個案子呢!明明被繼承人已經處於彌留狀態,根本不能講話,甚至簽名,這種狀況,其實是沒辦法製作遺囑的,硬要做,是違法的!一般經驗老到的律師,看到這種情況,就知道有問題,不能做,結果小律師不懂,還是依照在場家屬的意思製作了遺囑,這就造成後面遺產分配的糾紛,小律師也被告了很多年,錢是老闆收的,被告的人是小律師,怎麼想,都不合理!

結語:

人在江湖上行走,萬事小心。

這句話不是針對一般人,年輕律師也是適用的!

原文出自 林智群律師(klaw) 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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