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形成時,「指責受害者」是一個逃避責任、轉移焦點的方法。極權政府或是邏輯錯亂的人往往會有此類說詞。例如性別霸凌事件發生時,某些人不先責怪加害者的犯行,反而責怪受害者的衣著言行;又或者白色恐怖或 228 時國民黨政府不檢討自己的的腐敗、官逼民反,卻一味怪罪人民的反抗。
現在,中國政府以及其網軍發動媒體戰和輿論戰,試圖誤導大眾,再次把責任歸咎到受害者身上。如同中國先打壓、恐嚇台灣、利誘邦交國斷交等等,卻將責任歸咎於台灣;此次香港抗爭也一樣,分明是中國以及香港政府破壞民主自由和法治在先,卻責怪受害的港人。
這責怪受害者的招術,就是在為獨裁政府的無能和暴政轉移焦點。
中國和香港政府不願面對問題,一味運用各種手段來打壓爭取民主自由的港人:警方使用暴力襲擊群眾、縱容中國指使的黑幫份子毆打抗爭者、警方偽裝成抗議群眾製造混亂,甚至惡意濫捕抗爭者;同時卻絕口不提逃犯條例的修法破壞香港法治在先,也拒絕處理警方濫權的問題。
這些種種,就像中國惡意阻止中客來台,卻將責任歸咎於蔡政府不承認九二共識,或者長期以來中國一方面佯稱和平,一方面卻文攻武嚇,在國際上處處打壓等等,這種奧步不僅無恥,更是陰險。施暴的惡人先告狀,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不明究理的人還傻傻責怪小英政府或是抗爭的香港人,真是助紂為虐。
1997 年,香港由英國回歸給中國時,雙方簽訂「中英聯合聲明」,允許「港人治港」,維持原有的資本主義、民主制度與法治,並維持五十年不變。結果中國不僅違約,甚至將此聲明評為「歷史文件」。
抗爭的核心除了起因於沒有真正的選舉(所謂的雙普選訴求)、香港人的政治與生活環境被中國破壞等,還有因為香港政府意圖通過「逃犯條例」,讓政府可以「不需透過任何司法程序」,直接「將人引渡至中國」,其中包含的 37 項罪行,包括像是「危害種族、或煽惑他人進行危害種族」等,就是中國要用來逮捕異議人士的藉口,畢竟中國的司法毫無公正性可言。雖然此條例已經撤回,但受到北京遙控的港府仍舊拒絕其他訴求,並指責示威者是暴民,刻意逃避「違法亂紀的元兇,正是中國政府、港府與港警」的事實。
同樣地,面對斷交風波,中國在台灣的代理人、紅色媒體,以及各種親中政客,例如馬英九等等,立刻上當,譴責蔡英文政府丟掉邦交國,批評她不承認九二共識等。
但這很明顯就是是非不分、譴責受害者。
若非中國運用各種政治、金錢勢力,對各個邦交國威逼利誘,誰會沒事跟台灣斷交呢?蔡政府因為不承認「一國兩制的九二共識」就被斷交,究竟有什麼錯呢?這些紅色媒體和親中政客面對橫行霸道的流氓中國,不是低聲下氣就是乖乖下跪,這些沒骨氣的人憑什麼大喊維護主權?真正的主權危機從來都是中國的侵略而不是政黨傾向獨立或統一。
台灣人千萬不要傻傻被帶風向了,罪魁禍首就是中國!不要再吃裡扒外跟著敵人譴責自己人了。
誠然,主張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都有重疊的部分,正名制憲或者台灣建國獨立都是應該被討論的。但在那之前,一定要搞清楚真正該承擔責任的,始終是加害者中國,而不是受害者台灣與香港!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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