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信證券子公司德信冠群創投投資獨身貴族等 3 家公司,發生重大虧損,金管會今天表示,德信證涉督導不周,且自營投資未落實內控制度,開罰新台幣 240 萬元,並解除前董事長林冠百職務, 3 年內不得重回證券業。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德信證券子公司德信創投投資獨身貴族,投資金額高達 1.15 億元,至今仍有 5500 萬元尚未拿回。
蔡麗玲指出,德信證券有 3 大缺失,第一,德信證券對子公司德信創投監督管理不周,未督促德信創投訂定內控制度,對德信創投監理的查核報告查核不確實,以及未按月取得德信創投財務資料等。
第二,德信證券遲延向金管會申報德信創投投資獨身貴族等 3 家公司發生重大虧損;第三,德信證券自營部投資有價證券的買賣分析及虧損控管作業流於形式化。
蔡麗玲表示,德信證券涉有督導不周,且自營投資未落實內部控制制度所定的相關措施,違反證券管理法令,因此,今天公布對德信證券處分案,包括核處罰鍰新台幣 240 萬元,並解除前董事長林冠百、吳姓前董事的職務;其中林冠百雖在今年 2 月已離職,但蔡麗玲表示,金管會仍做出解職命令,林冠百解職後 3 年內不得重回證券業。
其他人員方面,包括命令停職現任總經理廖鴻輝、前內部稽核張姓主管半年,停職前法遵蔣姓主管 4 個月,停職前自營部樓姓主管及雷姓業務人員 1 個月,停職陳姓業務人員 2 個月。
此外,在會計師出具對於內控制度的設計及執行有效性的審查意見前,金管會也命令德信證券,不可以增加對子公司的轉投資、資金貸與或背書保證等,子公司德信創投跟德信冠群創投也都不能再增加投資,並請德信證券必須提出改善計畫提報股東會討論。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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