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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前瞻經費忽略生態檢核 「石虎公園」水利署與苗栗縣遭糾正

石虎 圖片來源:中央社

(芋傳媒記者賴品瑀報導)苗栗「石虎公園」破壞了瀕臨絕種的保育類動物石虎的棲地,監察院通過監委王幼玲提案,糾正經濟部水利署、苗栗縣政府、苗栗縣卓蘭鎮公所。過去審查此案過程,生態檢核沒有落實,與高估經濟效益都是行政失當。

王幼玲 8 日在記者會提醒,該石虎公園目前已有水池優養化、泥沙逕流漫淹、三面光溝渠動物無法通過甚至恐造成陷阱等,目前只有確定三面光溝渠將會拆除,但鎮公所卻表示無力負擔後續電燈等維護管理費用了。此外,王幼玲指出卓蘭鎮公所還有在石虎公園基地旁還有「植樹計畫」要把草叢、低樹層砍掉,改種落葉松等景觀植物,恐怕再擾動石虎的棲地。

「苗栗縣承擔石虎存亡的重要責任,縣府與中央都應該讓縣民有這樣的光榮感。」王幼玲擔憂,目前苗栗縣民多有擔心石虎會阻礙地方建設,建議苗栗縣積極澄清。

監委王幼玲提案糾正經濟部水利署、苗栗縣政府、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芋傳媒記者賴品瑀攝。

苗栗縣政府幫卓蘭鎮公所向前瞻計畫中的「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提案「苗栗縣卓蘭鎮大安濕地公園亮點計畫」,也就是「石虎公園」,得到水利署補助 7,200 萬元。此案由卓蘭鎮公所實際執行,2018 年 2 月展開開挖整地、剷除既有植被,現地呈現土壤砂石裸露狀態,並設置石虎造型之人工水池及硬鋪面步道,遭批政府公共工程帶頭破壞石虎棲地。

王幼玲表示,此舉是鎮長出於需要「政績」、選舉所需,雖目前調查顯示不涉及官商勾結,但是就如同過去地方許多的硬體建設,往往沒有顧及對生態、生物的衝擊。當時爭議出現,縣府曾裁示應該檢視修正工程內容,但鎮公所沒有停工或是保留綠地,反而繼續「打帶跑」繼續施工。

趕搶前瞻經費 水利署、苗縣府、鎮公所生態檢核未落實

王幼玲表示,在調查中發現,雖然在水利署的審查程序中,有審查委員在歷次會議提出應盤點石虎活動情形、避免硬體工程,以研擬生態補償措施等意見,但因為工程決標期限在即,因此這些意見都沒有做到,讓案子在未有生態補償措施情形下通過,審查淪為徒具形式,而兩次現勘發現石虎公園有排水不良、泥沙四處漫淹,且有生態池水質優養化等,高度水泥化、三面光溝渠也不利動物,水利署沒有做好把關。

在地方政府上,當時卓蘭鎮公所喊出「產業效益 5 億元、觀光效益 2.5 億元及 5 萬人次遊客量」畫出大餅,而苗栗縣政府在兩個星期後就幫忙提案,顯然沒有查證這個評估的可能性,但石虎公園的基地,顯然地處偏遠且交通不便。

王幼玲更指出,在調查中,縣府人員對此推說只是「期待」「概估」。苗栗縣政府沒有輔導鎮公所辦理生態補償措施,也未於工程全生命週期落實生態檢核,是疏失所在。卓蘭鎮公所先是提報超乎預期的效益評估、在檢核表記載「無關注物種」隱藏石虎的存在事實,後又無力維護石虎公園。

石虎公園大規模破壞石虎棲地。
圖片來源:中央社

石虎保育苗栗最重要 有賴「縣民光榮感」監委籲縣府多溝通

除提出糾正案,王幼玲更提醒,繼雲豹疑似滅絕後,石虎為我國僅存原生貓科動物,保育等級更已從「珍貴稀有」提升為「瀕臨絕種」,調查顯示現在數量不到 700 隻,「每減少一隻,都會對族群的存續造成威脅」。

石虎棲地的保育刻不容緩,林務局也正在推動「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水利署在推動水環境計畫的同時,應據此研究成果兼顧生態資源、保護動物重要棲地。

石虎路殺事件多發生在苗栗。
圖片來源:中央社

尤其在「路殺」的部分,從 2014 年至今年 5 月的統計,全國石虎路殺事件經統計有 82 件,其中苗栗縣境內即有 61 件,占全國 74.4%,多數分布於省道、縣道及鄉道,且今年 7 月間即有 6 天內接連發生 4 件路殺事件,顯見各級道路設計對一級保育類瀕臨絕種之石虎確有威脅。交通部公路總局、水利署、林務局及苗栗縣政府,都應對此提出改善對策及採取必要措施,克盡保育瀕絕動物職責。

「苗栗縣承擔石虎存亡的重要責任,縣府與中央都應該讓縣民有這樣的光榮感。」王幼玲表示,苗栗縣「石虎保育條例」兩次在縣府都沒有通過,但其實草案並沒有限制私有地開發或公告劃設保護區,只是規範苗栗縣政府興辦的「公共工程」,應先行生態諮詢及生態補償措施程序、賦予友善石虎措施補助法源,就已經遭遇民意反彈,不少縣民誤以為石虎將會阻礙地方的建設。王幼玲建議,苗縣府未來推動石虎相關保育政策,例如以「公開」石虎棲地」取代「公告劃設」,降低民眾對於私有地權益受損的疑慮等,積極澄清錯誤訊息,加強溝通,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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