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六四天網」創辦人、汶川大地震後率先披露災區「豆腐渣」工程的維權人士黃琦,今天被四川省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 12 年,剝奪政治權利 4 年,並沒收財產人民幣 2 萬元。
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黃琦被依「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 3 年;「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 11 年,剝奪政治權利 4 年,並被沒收個人財產 2 萬元。二罪併罰後,院方作上述宣判。
消息人士透露,綿陽中院今天宣判前,並未通知黃琦家屬任何資訊。而在審判期間,包括隋牧青、劉正清、張贊寧等維權律師都曾經為黃琦辯護,但他們先後被當局吊銷律師執照,導致無人敢為黃琦辯護此案。
而綿陽中院 1 月 14 日開庭審理黃琦此案時,部份西方國家駐中國外交官員曾前往現場或事前申請旁聽,卻被拒之門外。
黃琦現年 56 歲, 1999 年設立「六四天網」網站,為被官方欺壓者發聲,但 2000 年即被捕,依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 5 年徒刑,被認為是中國第一名因網路言論獲罪入獄的人士,
出獄後,黃琦將「六四天網」改名為「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 2008 年汶川大地震後,黃琦參與救災,並披露災區眾多的「豆腐渣」工程後再度被捕,被依「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罪」判刑 3 年。
此後,黃琦在 2016 年 11 月 28 日被捕,並拒不認罪,因此被長路精羈押在四川綿陽看守所。有消息指出,黃琦在所內被毆打虐待,導致腎臟病惡化,全身浮腫,但申請保外就醫卻多次被拒。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