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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蘭與台灣簽署刑事司法合作協定 歐洲首例

圖片來源:中央社

外交部今天表示,台灣日前與波蘭簽署「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協定」,波蘭是歐洲首個與台灣簽署此類協定的國家,對台波兩國共同打擊跨境犯罪,保障良好經貿投資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外交部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駐波蘭代表施文斌與波蘭台北辦事處處長梅西亞(Maciej Gaca) 17 日在外交部共同簽署「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協定」,並由外交部長吳釗燮、法務部長蔡清祥以及來訪的波蘭司法部次長皮耶比亞克(Lukasz Piebiak)親自見證。

吳釗燮表示,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協定的合作項目廣泛,且波蘭為歐洲第一個與台灣簽署此類協定的國家,盼未來在此法律基礎上深化台波合作夥伴關係。

外交部指出,依據合作協定,台波雙方為增進有效的刑事司法合作,基於相互尊重、人權及法治原則,進行磋商並議定協定內容;規範項目包括刑事司法互助、引渡、受刑人移交、法律及實務見解分享、訴追犯罪及犯罪預防資訊分享等領域的刑事司法合作原則及程序;雙方主管機關可據以建立定期諮商機制,針對共同關切司法及刑事相關事宜賡續加強合作。

外交部說,波蘭為中東歐地區規模最大國家,因位於歐洲地理中心,基礎建設完善且經濟發展迅速,成為台商進軍中東歐市場重要據點。

外交部表示,近年來台灣與波蘭在經貿、農業、科學及高等教育等領域合作交流日益密切,包括「台波避免雙重課稅協定」」於 2017 年正式生效後,雙方續於 2018 年簽署「台波科學高等教育合作協定」,對深化台波在經貿投資及科學與高等教育交流合作提供重要助力。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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