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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還是深澳? 綠委:蓋深澳有其必要

深澳燃煤電廠。 圖片來源:中央社

深澳電廠議題延燒,擁核人士今天表態支持由公投決定要核四還是深澳;綠委則認為,台灣沒有自己處理核廢料的能力,而超超臨界燃煤機組排污量已接近燃氣標準,蓋深澳有其必要。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舉辦公聽會,邀請各界就「能源管理法修法─論析深澳電廠之必要性」發表意見,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會中指出,台電先前蓋核四電廠就是為了平衡區域供電,現在核四封存,核一、核二與北部大型電廠將除役,「台電是被逼到絕路」,才決定重啟深澳擴建計畫。

黃士修認為,有核四就不需要蓋深澳電廠,但反核人士又不能接受核四,既然爭議那麼大,就如環境保護署長李應元所說的由公投決定。

列席經委會的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受訪解釋,李應元的意思應該不是要辦公投,而是若真的公投,且公投結果是支持核四興建,他寧可下台;詹順貴說,舉行公投須要具備法律上的要件,並非李應元自己就能決定。

詹順貴表示,黃士修發言說包括離岸風電等其他能源設施相關除役技術,目前都尚未發展成熟,只有使用過的核燃料棒處理技術在幾十年前就已成熟;若真是如此,希望黃士修可以詳細列出有哪些國家在幾十年前已有這樣的技術。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葉宜津發言時回應黃士修,指出核廢料處理並非價格問題,而是「有沒有能力跟地方處理的問題」。

葉宜津表示,核廢料若真的可以處理,「我可以支持」,但在台灣並無能力自己處理的時候,「就沒資格講核電」。

台電針對核廢料處理議題表示,核廢料分為高度放射性核廢料及低度放射性核廢料,目前國內評估工程技術上已能處理,國際上也已有成功處理經驗;政府成立非核家園推動小組,正在研議選址問題,目前評估國內已有地質條件符合的場地,但仍需處理民意問題。

針對政府大力推動的再生能源,葉宜津認為,最大宗的太陽光電與風力發電受環境限制,容量因數都比不上燃煤的近 80%,且太陽能裝置容量要在 2025 年達到 20GW,預估所需用地極廣,「以後我們還有土地可以用嗎」。

至於規劃目標在 2025 年能源配比達 50%的燃氣,葉宜津說,天然氣接收站、儲氣槽等設備興建不易,且目前天然氣安全存量是 7 天,若遇上颱風、國際局勢變化,就會受到影響。她說,深澳電廠規劃興建的超超臨界燃煤機組,排污量差不多已經可達到天然氣標準,如果還要反對,「我們到底要怎麼處理能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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