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外國藝文工作者來台非營利免許可 藝文團隊樂見

勞動部經過多次會議後認定,國外明星來台活動代言、藝文工作者來台經驗分享等,不需要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黑眼睛跨劇團行政總監胡亭羽說,可省去很多行政事務。

外國人來台從事商務行為、明星來台代言、藝文工作者來台開講座等,到底要不要申請工作許可,常常引發外界爭議。勞動部日前召開多次會議,並發出函釋,表列外國人來台的 5 大行為,可不用申請工作許可。

其中包括,藝文工作者來台從事非營利性質的文化或藝術創作、推廣及交流,或於創作、推廣及交流之餘,接受邀請單位安排進行經驗分享者,也不需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

胡亭羽今天表示,這項政策可省去很多行政流程,過往至少要在 3 個月前就送出申請,有些還要看活動內容,甚至需要公司資本額達到一定金額,對小劇團來說,根本無法符合標準。

文創公司管理者劉怡惠表示,這項新措施若真的實行當然很好。不過她也建議,這項措施未來應該要以更清楚的方式讓藝文團體得知,否則仍會發生藝文團隊與勞動部在「非營利性質」定義及認知上的差異。

另外,劉怡惠也希望勞動部能簡化外國人來台工作申請許可流程,尤其是文字說明能再更白話,否則經常發生誤解,以至於時常被退件,又得花更多時間重新申請。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