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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C發公開信 籲政院撤回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

圖片來源:pixabay

由 LINE、Facebook、Apple 等網路平台業者和主要科技公司組成的亞洲互聯網聯盟(AIC)今天發出公開信給行政院長賴清德,要求行政院撤回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以利重新審議。

亞洲互聯網聯盟(Asia Internet Coalition,簡稱 AIC)的主要成員為參與國際投資及經濟貿易的全球網際網路與科技公司,旨在代表產業團體,促進亞太地區對網際網路政策相關議題的認知及溝通。聯盟成員包括 Amazon、Airbnb、Google、Facebook、Apple、Twitter、LinkedIn、Expedia、Rakuten、LINE 及 Yahoo(Oath)等公司。

AIC 表示,行政院曾於今年 12 月 11 日就「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作出相關說明,而其內容在實質上及根本上,似已背離了行政院依循「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所提出、並於 2017 年 11 月 26 日由行政院送至立法院審議的原草案版本所持的初衷,AIC 對此表示「慎重的關切」。

AIC 指出,上述草案近日令人不安的發展,顯示了台灣政府與產業間缺乏持續性的實質溝通。這些發展引發 AIC 對台灣人民的言論自由的高度關切,這也將對未來投資及產業開發並推廣新服務造成阻礙,更將影響台灣數位產業的未來發展。

AIC 進一步強調,由於判斷資訊的真假是一高度主觀議題,且有犧牲資訊取得及合法思想意見交流自由的風險。AIC 認為,以管制資訊傳達及訊息交換為設計的立法規範,無法有效解決不實資訊所造成的問題。

AIC 指出,其他國家如德國已制定打擊仇恨言論的專法,但在未有充分時間供多方關係者深入溝通討論的情況下,不精確地參考外國經驗而推用到台灣法規的做法,恐將對台灣人民的言論自由及人權造成深遠影響。

因此,AIC 請求行政院以該法律案原提案者身分,向立法院撤回原案,以利行政院重新進行進一步審議,並讓行政院與所有關係人進行持續、暢通及合作的溝通。

AIC 表示,為避免立法措施可能無意中限制言論自由及基本人權,AIC 要求對於任何現有法規、準則及誠信原則,均應作廣泛解釋,盡可能提供充分且具實質意義的意見表達機會,並讓台灣政府、非營利組織、產業及其他多方關係人均可共同合作,共享創新想法。

AIC 說,台灣多次被無國界記者組織、自由之家等機構評為亞洲最自由的國家之一,排名高於新加坡、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南韓、日本等鄰近亞洲國家,如此成就歸功於台灣一直以來持續堅守的民主價值,以及其對於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的長久維護。

AIC 也表示,雖然不實資訊是一個高度複雜及重要的議題,但 AIC 成員在協助他國政府的經驗非常豐富,AIC 已準備好協助台灣政府實現創造一個更安全、更美好網路世界的決心。AIC 期待能有更深入的討論機會,確保在此議題的合作上,能有最公平和諧的結果。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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