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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核養綠再送連署 中選會:必要時加開會議審議

圖片來源:中央社

以核養綠公投提案領銜人黃士修今天依北高行裁定重送 2 萬 3251 份連署書,強調非中選會決議的「補提」;中選會表示,會依法處理,盡可能依公投法意旨協助,必要時加開會議審議。

以核養綠公投提案 9 月 6 日遞交第二階段連署書,中央選舉委員會依法點收 31 萬 4135 份;黃士修 9 月 13 日補送 2 萬多份連署書,遭中選會拒收。黃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北高行今天裁定中選會要受理。

中選會昨天審議以核養綠的查對結果,由於合格份數未超過成案門檻 28 萬 1745 份,委員會議決議通知提案領銜人補提,補提時間有 30 天。

黃士修下午帶著 2 萬 3251 份連署書,依北高行裁定再度「送件」,他強調,必須與 9 月 6 日的連署書合併處理,且依法院裁定主文,這與公投法第 13 條規定、昨天委員會議所決議的補提要求毫無關聯,全案凍結在 9 月 13 日的狀況。

黃士修說,中選會和戶政機關絕對有能力查核 2 萬多份連署書,北高行裁定已揭示中選會的行政瑕疵,如果中選會還要拒收或再度技術性拖延,拖過 10 月 24 日,將是違法濫權,呼籲中選會依法行政。

中選會發言人陳朝建受訪指出,中選會將依法提抗告,他指出,無論選務行政或公投行政,都是時限行政,有一定的期程,收件過程如果可以一再送件,到底是幾次,那會導致查對時間無從結算。

至於中選會收件後,何時能完成審查並公告成案,陳朝建說,依公投法規定,即使是補件,也要經過戶政機關查對,查對完成後,也會加開會議進行(審議)。

是否來得及在 10 月 24 日前完成審查綁大選、年底是否有第 10 案公投,陳朝建說,中選會不預設立場,會按照公投法規定做好相關的協助,「盡可能依照公投法意旨,盡可能對領銜人協助」。

媒體追問,北高行提到「公民投票法是程序性質法規,公投提案以通過為原則,不通過為例外」,陳朝建說,「這仍是公投法的意旨」。

何時能完成近 2.4 萬份連署書的清點工作,陳朝建說,會盡速完成整備工作,依規定交給戶政機關查對,該加開臨時會也會加開,中選會依公投法規定處理所有案件。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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