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指出,2018 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徵件活動即日起至 4 月 12 日開放投稿,活動分成教師組和學生組,總獎金高達新台幣 254 萬元。
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分成現代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新詩、童話等,投稿身分限制為擁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學校教師(兼任、退休也可),以及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教師組最高獎金是 12 萬元,學生組則是 7 萬元。按規定需以中文寫作,作品必須是獨立創作,且未曾以任何形式發表,或曾獲得其他獎項。如果有抄襲、臨摹他人作品的狀況,將取消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戲劇劇本及詩詞項目中,都細分為兩個項目,且採隔年徵件。今年度戲劇劇本徵選的是現代劇和兒童劇,詩詞項目則為新詩。
承辦人員指出,徵件作品必須以電腦打字,字體為 Word 新細明體 12 號字,且需遵守由左至右,由上而下的方式繕打,每頁需編頁碼。詳細規定請參考「2018 教育部文藝創作獎」活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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