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資政陳博志憂心政府推僑外生留台數年可入籍的政策,會讓學校從賣文憑變成賣身分證;國發會傍晚回應,取得永久居留須符合一定條件,不會有輕易取得身分證的問題。
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今天舉行「是教育沒有培養出人才,還是企業沒有善用人才」座談會,陳博志會中談及政府力推的新經濟移民法,直指當中留用僑外生的政策,可能會有不符產業需求,或是讓部分辦學成效不佳的學校,從賣文憑變成賣身分證的問題。
國發會傍晚發布回應稿表示,在研擬新經濟移民法草案及配套措施時,已特別留意相關議題,因此草案規範,未來僑外生要留台從事中階技術工作,必須符合一定薪資水準,並具備專業證照或證明,再由雇主申請留台工作,並不是來台念書者均可留下來。
國發會也說,僑外生獲核准留台工作後,依據目前預告的草案,須工作滿7年、且符合一定條件才能取得永久居留資格,因此也不會有輕易取得身分證的問題。
新經濟移民法的大原則是不排擠國內就業機會及薪資水準,國發會指出,草案針對僑外生等外國中階技術人力訂有總量管制及產業別配額的機制,在此機制下,所留用的僑外生必然會是國內產業所需要且欠缺的技術人力,不會有外界憂心延攬的人力不符業界需求的情形。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