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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嚴管領中居住證 鄭運鵬:需可執行及有保障

圖片來源:中央社

中國開放台灣人申辦居住證,是否修法嚴管,民進黨立委鄭運鵬今天說,部會應先研商能否有效查核,若要修法,必須符合「做得到」、「讓國人更有保障」兩前提,否則恐致反效果。

中國 9 月 1 日起開放長居中國的台灣居民可申辦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提案要求領有居住證者強制登記且訂有罰則,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也提案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註銷在台的戶籍及相關權利。王定宇說,法案已連署完成,但他還在思考是否要提出。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李俊俋今天表示,尊重個別立委提案,14 日民進黨團內政委員會政策小組將開會邀請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說明,立委的提案照程序走,看召委是否排案審查。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鄭運鵬表示,中國方面任何與台灣人民有關的公文書,應循正常管道磋商,不管透過陸委會或海基會,只要是正式管道來談都歡迎;如果中國只是利用一些公開小手段,不但製造更多困擾、也無助兩岸交流及發展,徒增疑慮的動作未必會有人受惠、可能有人受害。

鄭運鵬說,在中國居住的台生與台商很怕會有稅籍的問題,但這是中國主要的目的之一,他主張應讓陸委會、內政部、外交部先研擬對於中國這些措施,台灣內部有沒有辦法進行查核,之後再來談是否需要修法,若貿然動作,會造成國人在中國的所有關係都地下化,不利於國人在中國的正常往來。

他進一步表示,任何修法的前提是可執行,如果像中國都採取「精神勝利法」講得大聲、實際做不到,沒有效果甚至招致反效果,沒有意義。

鄭運鵬說,「做得到且讓國人到中國有更多保障」這才是修法的前提,中國開放台灣人申請居住證的效度、是否有人申請、申請後的後遺症等都是未知數,是否要修法應從長計議,若因此造成有需求的國人,反而對政府隱匿在中國旅行、經商或就學的事實,這對政府不見得有利。

他表示,中國這些措施目前看起來不是犯罪行為,要修法新增規定,能否可以執行,這比較重要。

鄭運鵬認為,中國開放台灣人申辦居住證等措施是統戰目的大於給予方便,中國政府藉此對居住在中國就學、就業的台灣人,有更多查稅動作與行為追蹤,真正獲得方便的其實是中國政府、而不是台灣人。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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