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天表示,2018 年第一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將從 10 日起受理申請,只要是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其子女就讀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就可向勞動部申請 4000 元以上補助。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說明,會中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說,2018 年第一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從 9 月 10 日至 10 月 12 日開放受理民眾申請。
孫碧霞表示,凡符合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失業期間超過 1 個月以上(即 2018 年 8 月 11 日以前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其與配偶 2017 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台幣 148 萬元以下,且在 2018 年 9 月 10 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其子女就讀於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正式學籍者,皆可申請。
孫碧霞指出,補助金額為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新台幣 4000 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 6000 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 1 萬 2000 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 2 萬 2000 元。
孫碧霞說,對於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 2 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 2 成。
孫碧霞提醒,失業勞工的子女若就讀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 3 年),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者,則不得再申請本項就學補助。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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