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給各位立法委員、衛福部、各地方政府社會局的官員一個建議。
如果到最後,「收養孩子」的門檻,弄的比代孕還要高,是本末倒置的。
現在收養小孩的程序繁雜且困難,雖說是為了兒少權益的緣故,但一等兩三年以上的程序,容易勸退很多想要收養小孩的人。單身收養更是幾乎不可能。
這個社會上想收養孩子的人還是有的,能否簡化或降低程序,領養別弄的比代孕還難?
另外,意外懷孕又無法自己留養的婦女,墮胎也不是唯一的管道,一直都有合法出養的程序,如果國家要針對少子化,給這類婦女的支持經費也該增加,至少待產、產後休養期間,讓他們還有辦法生活,而不是為了生活一定要墮胎去工作。
單身懷孕卻必須選擇墮胎的往往都是窮苦人、未成年人,因為選擇生下來就會使生活陷入困境或是中斷學業,而現在能讓他們安心待產出養的慈善機構其實不多。這些都是為了少子化能做的的事,遠比代孕還要優先。
原文出自農藝女孩看世界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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