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可以無能,不可以沒有誠信
蔣萬安拆橋,不該犧牲行人安全
大安區和平新生天橋拆除案
市府原本規劃:
- 先拆天橋
- 後做交通安全配套
我發覺順序不對
應該
- 先做交通安全配套
- 實際人流車流科學分析
- 確認可拆除天橋
原因很單純:確保行人安全
和平新生路口不僅路寬
而且燈號複雜(四向皆有左轉燈)
以前曾經做過實驗
行人綠燈秒數加長
就會塞車
為了不塞車
行人綠燈秒數不足
腳程比較慢的長輩、孩童、行動不便者
有一定機率無法一次過完馬路
險象環生
2013 年的和平新生
曾發生一起悲慘的重大車禍
母女三人過馬路
年紀最小的妹妹腳程慢
媽媽交代妹妹走天橋
媽媽和姐姐走斑馬線
卻不幸遭到轉彎水泥車撞擊
姐姐當場往生
媽媽重傷送醫不治
只有走天橋的妹妹倖存
沒有行人庇護島
行人綠燈秒數不足
問題一直存在
因此
和平新生陸橋
始終還是有一成的使用率
周遭國小、幼稚園孩子
通學也會使用
蔣萬安決定拆除天橋
我認為
應該先做好以下路面改善
- 新設行人庇護島
- 配合路型調整中央分隔島
- 斜坡道調整
- 行穿線退縮
- 公車專用道站體調整
先確認行人安全無虞
路面改善工程有成效
最後拆除天橋
這才是正確的順序
我在 11 月 5 日提出質詢
要求市府調整施工順序
市府在 11 月 13 日以正式公文函覆
承諾「分階段施作中央分隔島、庇護空間及斜坡道等無障礙通行動線改善『後』,再執行後續作業。」
殊不知,蔣萬安的承諾
賞味期只有「一星期」
11 月 19 日
還沒完成「中央分隔島、庇護空間及斜坡道等無障礙通行動線」
市府就進場展開天橋拆除作業
今天我接到市民反應
中央行人庇護島還沒做好
行人號誌秒數也沒有調整
天橋就封了
腳程比較慢的長輩、孩童
過個馬路要小跑步
我非常驚訝
原來,蔣萬安不只無能
竟然還無信
不論天橋拆不拆
行人的安全永遠放第一
蔣萬安不是失信於議員
是失信於行人
違背了行人安全第一的承諾
臺北市才發生公車追撞悲劇
導致行人 1 死乘客 15 傷
市府嘴巴說檢討
實際上卻連最基本的交通工程都沒做好
就急著先拆掉腳程慢行人的最後一道防線
不禁讓我又想到
2013 年那場悲劇
兩條寶貴人命的教訓
路橋的存在挽救了一個生命
難道蔣萬安沒有學到任何事嗎?
先做完路面行人安全交通工程
有什麼困難?
為什麼跳票?
做好配套,叫行動
不做配套,是盲動
該做的事,不做
做錯的事,違背承諾悶著頭做
也難怪
市長萬福金安
行人交通不安
原文出自苗博雅 MiaoPoya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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