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柯文哲延押2月 北院:有滅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

台北地檢署持續偵辦京華城案,2024年9月5日聲請羈押禁見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右2)獲准,由於羈押期限將至,檢察官日前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延押,1日召開延押庭,下午裁定柯文哲延長羈押2個月。(圖片取自中央社)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聲請延押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有滅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裁定自 11 月 5 日起延長羈押 2 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記者在法官裁定後詢問柯文哲辯護律師是否提起抗告,但律師並不回應。

另外,有 10 餘名柯文哲支持者在北檢附近高舉「放人」、「押人取供」等標語,並呼喊口號。台北市中正一警分局派出數十名警力在場戒備。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今年 9 月 5 日聲請羈押禁見柯文哲獲准,羈押期限將至,檢察官 10 月 25 日向北院聲請延押。

北檢認為,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等,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事實,而重要關係人許芷瑜當時仍滯留境外,且仍有柯文哲於市長時期舊屬及相關證人尚未傳喚到案說明。

檢察官考量柯文哲雖已卸任,仍具一定實質影響力,也足證有勾串尚未到案共犯或證人之虞,如果沒延押,可能升高使案情隱晦不明危險,難以有效追訴。

北院裁定指出,被告經訊問後,依目前卷證資料,除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最重本刑 5 年以上之罪,犯罪嫌疑重大。另依卷內事證,目前尚有共犯未到案,且有犯罪事實待偵查機關繼續偵查作為予以釐清。

北院表示,有事實足認柯文哲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以及所犯為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羈押原因仍繼續存在,且非以羈押方式無法保全訴訟、證據及將來之執行,斟酌公共利益維護與被告權益保障之動態平衡,且衡量比例原則後,仍認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必要。

北院指出,檢察官聲請延長羈押之請求,並無不合,應予准許,裁定柯文哲的羈押期間自 2024 年 11 月 5 日起延長 2 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可抗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