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方法院今天審理竹北天坑案,5名涉案被告到場,其中豐邑機構劉姓董事長與邱姓總經理不認罪,盧姓副總、劉姓協理部分認罪,胡姓包商坦承有罪盼法官給予緩刑。
新竹地檢署7月 17 日發布新聞資料指出,豐邑機構涉偷工減料導致天坑危及民眾安全,新竹縣長楊文科等公務員涉背棄職責圖利護航豐邑機構,建請新竹地方法院從重量刑及沒收犯罪所得共新台幣2.5億餘元,並對楊文科等 12 人起訴。
新竹地方法院今天上午9時 30 分起針對此案被告的豐邑建設劉姓董事長、邱姓總經理、營造部盧姓副總、工務處劉姓協理以及胡姓廠商,召開案件準備程序庭。
劉姓董事長委任律師無罪答辯時表示,劉姓董事長是機構負責人主要管理財務與土地買賣相關事務,只管大事項,不清楚施工工法,豐邑工作也有分工與分層,對於未按圖施工等情形不清楚,但願意負起民事責任。
劉姓董事長委任律師指出,至於天坑與建案是否有因果關係,應另做鑑定,若鑑定確認有關聯,劉姓董事長會認罪負責。
邱姓總經理表示,他的建築經驗多年、了解竹北地質,擋土鋼樁等未按圖施工,改採優於原始設計方式進行,並不構成違反建築術成規,否認犯行。另對於此建案歷次的變更設計及危評審查,他未干涉也不知情。
邱姓總經理委任律師指出,此建案的地下室採逆打工法,較順打工法成本更高,且工期更長,此外也另委託學者進行研究,從建案的實作、設計差異推論與天坑原因無關。
邱姓總經理委任律師表示,檢方起訴書指豐邑旗下建案「浩瀚一品」也曾發生坍塌,但此坍塌事件原因是包商責任,與豐邑無關,反指檢方是指控不實。
盧姓副總指出,坦承未按圖施工,但否認天坑後有違法復工等情形。
劉姓協理表示,他只是聽從指示行事,也沒有權責能更改,對此事感到無奈,盼能爭取緩刑。
檢方庭中指出,律師的答辯,很多是不實陳述,很多說明都顯示豐邑機構不尊重專業,而相關設計都必須經過結構技師,如果私下可用經驗擅自修改,就不用技師簽證。
檢方表示,鑑定技師也說明道路坍塌部分與建案確實有因果關係,檢方使用豐邑機構原始指定的技師公會等鑑定報告已很寬認,若還有爭執沒道理。
檢方指出,對於提出「浩瀚一品」相關坍塌事件,他很意外辯護律師會提及,將一併依法處理。
庭中檢辯攻防後,準備程序庭於中午 12 時許結束,將擇期再開庭。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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