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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僱桿弟遭裁不當勞動行為 美麗華興訟敗訴確定

美麗華高爾夫球場爆勞資爭議。圖片來源:中央社資料照

美麗華高球場罷工結束,仍有案外案。勞動部裁決美麗華開發公司解僱桿弟鄭莉楨為不當勞動行為。公司不服提行政訴訟,一審敗訴,經上訴,二審最高行政法院日前駁回,全案確定。

全案緣於,經營高爾夫球場的美麗華開發公司企圖透過企業分割提升競爭力,經民國 2021 年 4 月 7 日舉行股東會,通過分割議案暨所附分割計畫書,於 2021 年 5 月 8 日基準日分割予美杏公司等 3 家公司,員工轉任 3 家公司。

時任美麗華工會理事長黃文正等人被解僱,導致工會在 2021 年 5 月 11 日凌晨展開非關廠歇業的罷工行動,罷工第 105 天( 2021 年 8 月 23 日),勞資雙方簽署協議書,正式結束漫長的罷工行動。

另一方面,工會、黃文正及工會理事鄭莉楨等人於 2021 年 4 月 12 日向勞動部申請裁決,主張美麗華開發公司於同年 4 月 8 日解僱黃文正、鄭莉楨等人是要針對員工們有參與工會活動,此屬不當勞動行為。

黃文正等人以此件勞資爭議已和解為由,於 2021 年 8 月 24 日撤回裁決申請。鄭莉楨則於同一天向勞動部補充理由,主張美麗華開發公司解僱她為不當勞動行為,且解僱行為無效,應回復她桿弟職務,並在她復職前,應按月給薪水。

勞動部 2021 年 11 月間做出裁決,美麗華開發公司解僱鄭莉楨為不當勞動行為,且解僱無效,應回復職務,並在她復職前,應按月給薪水。美麗華開發公司不服部分裁決,提起行政訴訟。

一審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美麗華開發公司敗訴,公司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日前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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