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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藝女孩專欄》四十甲的有機玉米集團栽培,農業災損該如何認定?

圖片來源:取自農藝女孩看世界臉書
首先應該有的背景知識是:四十甲很大,一定是機械採收,不可能用手一支支拔。大家請看圖中的機械示範照片,採收後的地表殘株,應該是如此樣貌。
因此倘若承辦人說「他颱風來之前就已經採收掉了」,那應該是長像圖中這樣,而非完整植株整片隨風向倒伏。另外承辦人通常不會那麼閒在颱風之前就去勘查,法律沒有硬性承辦規定要這樣做,颱風前的鄉公所非常忙碌,光是防災整備就忙不完。
另外玉米的生長期從北到南 50-70 天不等,看溫度而定,因此田間植株在颱風來之前未必是結穗飽滿的狀態,可能還沒有到結穗期,但短期作物倒伏也算是農損,他這次依舊是沒有收成。
使用地類別的問題,如果他是「有機驗證」的集團栽培玉米,那更是沒有問題了,驗證證書拿出來,驗證了哪些地號一目暸然,驗證公司比你還怕法律問題,早在有機驗證書面審查這關就審查過土地謄本資料,承辦人可以與當前的謄本資料相互對比驗證證書上的逐筆面積與品項,還可以對比空照圖查證,扣除非玉米的面積例如房屋森林道路等等,但也只是扣除非作物的部分,不可能倒伏成這樣還整筆不核發。
農災勘查不是憑感覺。基礎依舊是農業知識,不是憑空算命判斷。
另外本次凱米颱風,已公告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及北花蓮(壽豐鄉、花蓮市、吉安鄉、新城鄉、秀林鄉)等區域之農產業全品項等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為簡化勘查之方式,針對符合農業部公告災損天氣參數之品項,倘查證其客觀條件可認定有耕作事實者,依規定即可免現勘。
以上都有公告公文佐證,害怕出事的公務員更應該依法辦事,而不是在農業部簡化行政流程,從寬從速的時候,卻做出違背法條的行為(比如說真的有受災卻不受理申請災損)
虎尾那四十甲有機玉米,會不核准的理由,除非是違法的土地使用,例如沒有租約、重金屬污染管制、水利用地等特殊情況,不然看照片我真的不明白,不能申請農災救助金的理由何在?希望雲林縣政府講清楚說明白,為何這次要刁難農民的農災補助?難道是跟中央的公文對著幹?雲林的立委也請關切一下此案的發展。

圖片來源:取自農藝女孩看世界臉書

原文出自農藝女孩看世界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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