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貪汙罪,另案查辦。 老實講啦~這人世間啊⋯⋯只有無緣無故的侵奪,沒有無緣無故的圖利。 圖片來源:取自蕭瑩燈臉書 原文出自蕭瑩燈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公務員私人不法利益 分享 FacebookTwitterGoogle+電子信箱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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