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屆大選出現分裂的結果:民進黨仍掌握行政院,但國民黨在立法院享有未過半的多數,民眾黨則是關鍵的少數。
只享有國會脆弱多數的國民黨企圖削弱行政權,在民眾黨的暗助之下三讀通過藐視國會法。一如所料,全程未參與的民進黨聲請釋憲。
昨天大法官第一次開庭,審理暫時處分事項,藍白立委在庭上醜態畢露,頻頻被大法官打臉,特別是自稱憲法專家的翁曉玲與前法律學者黃國昌。
未來幾個月,藍白立委出醜的畫面將充斥媒體,因為他們通過一個蠻橫無理的法案。在法案三讀通過的那一霎那,他們爽了三秒鐘,接著就是不斷的出醜。
昨天大法官尤伯祥質疑「反質詢」的內涵,黃國昌啞口無言。根據「質詢」的定義,這是立法權監督行政權的手段之一,也就是「單向」的憲政設計,因此不會出現「反質詢」的狀況。
既然如此,為何藍白立委要掰出反質詢的罪名呢?簡單講,反質詢的罪名就是藍白立委要用來欺壓綠營官員的工具。換句話說,藍白立委只准自己鬼扯,卻不准綠營官員講理。
當蠻橫的藍白立委遇到講理的大法官時,結果就是啞口無言!
我不是法律科班出身。如果我是列席大法官,只要信手拈來,我就可找到多個爆點打臉翁曉玲與黃國昌:
一、立委職權行使法的適用對象是立法委員,為何被用來強制民眾接受立法院的傳喚?
二、藐視國會法由立法院通過,民眾是否藐視國會也由立法院裁定,這算是立法兼執法的利益衝突嗎?
三、為何不另立專法規範官員藐視國會的行為,卻將此罪名放在適用全體國民的刑法?
四、根據五權分立的設計,行政調查權屬監察院。立法院制定藐視國會法是否侵犯了監察院的職權?
五、根據憲政分工,行政與立法兩權位階相當,無上下從屬關係。若官員要面對藐視國會罪,立委是否也要面對藐視官員罪?
我預期這幾個問題都會是釋憲攻防的爆點,我也預期翁曉玲與黃國昌都沒有答案。可悲的是,藍白陣營只有脆弱的立法多數,卻妄想偷渡法案削弱綠營的行政權。
藍白陣營的短視已到無可想像的地步。雖然在法案通過的當下爽了三秒鐘,接著的幾個月卻要在釋憲法庭被公審,而原先的擴權企圖又完全落空。
原文出自翁達瑞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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