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否決行政院就國會職權修法提出的覆議案,總統賴清德今天表示,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政院人士今天說,政院已展開聲請釋憲作業程序,擬定文書作業等,本週內就會聲請釋憲。
總統賴清德今天上午針對國會職權修法發表敞廳談話表示,他已依據憲法於稍早完成簽署並在今天公布法案,但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民眾權利,他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
總統府網站傍晚發布總統令,正式公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修正案,法案公布 3 天後,也就是 26 日即生效。
行政院上週已表示,覆議案被否決,將會聲請釋憲。政院人士指出,行政院已展開聲請釋憲的準備作業,包括擬定聲請釋憲理由等相關文書作業,待法律生效後、預計本週內聲請釋憲。
政院人士說,聲請釋憲有 3 種方式,第 1 種是部會提出,行政院透過秘書長函文,協助部會提釋憲案,沒有經過行政院會;第 2 種是在行政院會提出臨時討論事項後做出決議;第 3 種是在院會中,透過院長「提示」方式送出釋憲案,但並不用院會「通過」,所以無須排入討論案或報告案,甚至臨時動議。
政院人士說,行政院原計畫最快 26 日送出釋憲案與暫時處分,但考量其重要性,因此目前傾向在 27 日的行政院會處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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