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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剛出生男嬰遭棄屍水井 父母涉殺人罪起訴

謝姓男子涉嫌於民國112年間將柯姓女友所生男嬰丟棄在台中市石岡區租屋處後方水井,謝男113年1月赴警局自首,警方隨即前往謝男所稱棄屍現場確認採證,從水井內撈出一具已腐爛嬰兒遺體,同時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翻攝照片)圖片來源:中央社
謝姓男子(左)涉嫌在民國112年5月間,將柯姓女友生下的男嬰丟棄在台中市石岡區租屋處後方水井,謝男113年1月赴警局自首,警方根據謝男供述到場採證。(翻攝照片)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中謝姓男子去年 5 月間,涉嫌將柯姓女友生下的男嬰,丟棄在租屋處後方水井,謝男今年 1 月間自首,警方在井內撈出腐爛的遺體,檢方依殺人等罪,將謝男與柯女起訴。

台中市警察局東勢分局今天表示,警方 1 月 12 日凌晨 2 時多,接獲 30 歲謝姓男子至派出所自首表示,柯姓女友去年 5 月 26 日晚間 10 時在東勢區住處產下 1 名男嬰,男嬰剛出生便死亡,他將男嬰棄置於位於石岡區的租屋處後方水井。

警方獲報後,與謝男前往所稱的棄屍現場確認並採證,水井撈出 1 具已腐爛的嬰兒遺體,警方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謝男與柯女到案,卻對案件交代不清,且雙方供詞有出入,警方將 2 人依殺人及遺棄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案經檢方複訊後,認定 2 人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全案經檢方偵辦後,今年 5 月間依據證人證詞及相關證據,將謝男等 2 人依法起訴,並將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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