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八德區某私立幼兒園遭家長控訴,孩子被老師打頭、造成心理陰影。桃園市教育局今天說,以從重對幼兒園裁處共新台幣 12 萬元罰鍰;教保員已解聘離職,將另案從重裁罰。
有家長在社群媒體 Facebook 社團發文指出,小孩就讀八德區某私立幼兒園,3 日到學校接小孩時,小孩說被老師打頭,甚至演示給她看,她詢問老師卻被回以是因為小孩中午不睡覺,才「摸摸」小孩的頭,直到調閱監視器才發現該師不只打她的小孩,還有打班上其他小孩的頭。
家長指出,雖然老師有下跪道歉,承認「習慣性」對孩子施暴,但仍難以彌補孩子受到的傷害;由於幼兒園長堅持不讓翻拍影片,他們只好報警求助,但警察來了之後表示沒有權限,只能聽從園方說法,上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今天向媒體表示,8 日接獲園方通報與家長陳情後,當天就到幼兒園查察並調閱監視錄影畫面,9日開審查小組會議決議受理,並於 17 日召開認定委員會審議。
教育局說,會中決議教保員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從重對幼兒園裁處 6 萬元罰鍰,且處理違反事件未盡完善,故依該條例第 46 條規定再加重裁罰 6 萬元,總計裁罰該幼兒園 12 萬元罰鍰;教保員部分將另案從重裁罰,該員目前已解聘離職。
教育局說,對類似案件皆絕不寬貸、依法嚴懲於第一時間調查處理;已請該園檢討改善與督導該園加強教職員相關專業知能,後續將派員輔導與加強不定期稽查;並協助安排專業輔導人員對該生進行心理輔導,會持續追蹤該園改善及幼兒輔導情形。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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