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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客落海亡議員批管理疏失 基市:配合司法調查

圖片來源:中央社

71 歲簡姓男子在基隆嶼島礁磯釣落海溺斃,市議員質疑業者未依規定投保,也沒提供釣客無線電,市府沒開罰涉管理疏失。基隆市府指出,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鄭文婷今天在記者會表示,簡男1月 31 日約中午 12 時 30 分落海,當時娛樂漁船已離開現場,距離基隆嶼約3公里、4公里,娛樂漁船明顯違反規定,依規定應將娛樂漁船停泊在旁。

鄭文婷說,簡男落海時,島礁上沒有救生圈,業者也沒有提供釣客無線電,導致一旁釣客難以協助救援,其他釣客趕快打電話給船東,再由船東聯繫船長返航,等到娛樂漁船抵達時,簡男已由路過的漁船救起,但簡男已失去生命徵象。

她指出,業者也未依規定為簡男投保最低新台幣 200 萬元傷害保險,基隆市府為何到現在沒有開罰,也沒有給家屬合理交代,罔顧一條人命。

簡男的兒子表示,父親落海當下並沒有立即性危險,原本以為上岸就好了,沒想到一連串疏失造成遺憾的結果。事情發生後,業者及市府沒有任何作為,市府應該給個合理解釋,也希望市府未來能盡到督導責任,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

基隆市政府產業發展處指出,對於釣客落海致死,市府深表遺憾,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市府會全力配合司法調查,若有法規相關疑義,也會協助提供法規釋疑,絕無包庇情事。

產發處表示,事發當天是由同一業者的另一艘娛樂漁船就近施救,並非為路過漁船救援,市府已調查當日航跡,以利釐清案情,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將提供相關資料配合司法調查,待判決結果再辦理後續裁罰事宜。

針對理賠問題,產發處指出,投保理賠不足的原因,是因保險公司現針對 70 歲以上釣友不予投保 200 萬元,僅提供 100 萬元理賠額度。

產發處表示,業者雖依規定投保,但理賠不足 200 萬元部分,以及是否依規定提供上島礁釣客攜帶無線通訊設備,市府已函請業者說明,若未依規定辦理也會追究責任,並滾動檢討現今保險制度、安全通訊設備及船隻戒護距離等問題,以確保釣客安全。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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