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南亞塑膠廠火災空污示警解除 新北最重罰600萬

南亞塑膠林口廠7日發生火警,造成濃煙影響附近地區空氣品質,消防人員8日上午完成殘火處理,環保局到現場監測,已無大量濃煙。(環保局提供)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傳真 113年4月8日

南亞塑膠林口廠大火案,新北市府說,林口區等 6 區空氣品質監測數值都是 0 或無高濃度反應,解除空污示警;另南亞公司救災廢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最重可罰新台幣 600 萬元。

南亞塑膠林口廠大火昨天下午撲滅,不過濃煙影響周遭空氣品質,新北市府昨天預估今天異味可能影響範圍包含林口、泰山、新莊、樹林、板橋與土城 6 區。

新北市府環保局發布新聞稿表示,今天上午監測現場已無大量濃煙,經擴散模擬結果及微型感測器數據分析顯示,這 6 區域空品監測數值皆為零或無高濃度反應,已無空污異味影響。

環保局說,稽查人員事發後持續在現場以直讀性儀器監測,今天上午 9 時許現場已無大量濃煙,另空品監測車持續於下風處林口樂活公園監測空氣品質,目前 PM2 .5、 PM10 、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臭氧等空氣污染物都屬正常範圍。

環保局說,消防人員在此案採低酒精型消防原液滅火,救災超過 20 小時,環保局在火災發生時已要求南亞公司應妥善攔阻並收納救災廢水,導入廢水處理設施妥善處理,避免影響污染水體。

環保局表示,但今天凌晨仍發現有救災消防泡沫水排入錢厝坑溪,稽查人員除立即要求南亞公司緊急處理及撈除泡沫,也採集水樣快篩檢測水質,未發現急毒性反應。

環保局表示,南亞公司未即時將消防廢水處理納入緊急應變措施管理,導致泡沫廢水流入水體,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已依法告發,最高處 600 萬元罰鍰。

此外,環保局昨天派員前往工廠稽查,認定現場因火災導致空污異味,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並依法告發,最重可處 500 萬元罰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