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區寶林茶室發生食物中毒事件,台北市衛生局長陳彥元原先稱寶林旗下 1 餐廳昨天違規營業,最高可開罰 300 萬元,但衛生局晚間澄清,此餐廳昨天已停業,不會對此開罰。
台北市政府今天下午針對寶林案召開記者會說明進度,陳彥元當時表示,衛生局發現寶林餐飲公司漏報一家在台北市的分店「馬來西亞風味蔬食餐酒館」,且此店直到昨天都還有營業,將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重罰,最高可開罰新台幣 300 萬元。
然而,衛生局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今天前往寶林旗下「馬來西亞風味蔬食餐酒館」稽查時,現場大門深鎖,但確認昨天、今天皆未營業,現場業者留守人員則提供菜單,並未供應粿條、河粉等食材。
由於業者並未違規營業,是否代表衛生局不會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衛生局副局長李碧慧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對」。
衛生局補充,還要釐清是否涉及未登錄或登錄不實,如屬未登錄是限期改善、登錄不實則可直接開罰。
至於寶林茶室未投保產品責任險的罰則,李碧慧說,仍在討論中。
衛福部截至今天下午 5 時已接獲 18 例寶林茶室食物中毒相關病例,其中 2 人不治,並在 1 名死者血液中檢出罕見米酵菌酸。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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