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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增芝專欄》30秒搞懂「促參法」專有名詞

圖為東岸商場外觀。圖片來源:中央社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民間機構參與公共建設有 BOT、BOO、ROT、OT 等方式。
BOT(Build 興建  Operation 營運  Transfer 移轉):政府提供土地,由民間機構投資興建並營運,營運期滿,該建設所有權移轉給政府。
BOO(Build 興建 Operation 營運 Own 擁有):配合國家政策,民間機構自備土地及資金興建營運,並擁有所有權,業者可享減免稅及優惠融資等好處,相對要提供回饋條件,例如雇用在地員工等,回饋內容由業者與政府協調產生。
ROT(Reconstruction 重建  Operation 營運  Transfer 移轉):政府舊建築物,由政府委託民間機構或由民間機構向政府租賃,予以擴建、整建、重建後並營運,營運期滿,營運權歸還政府。
OT(Operation 營運  Transfer 移轉):政府投資興建完成,委由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滿,營運權歸還政府。
範例說明:2016 年基隆市跟大日簽的就是 OT,契約內容只有市府產權的地上1樓到地下 4 樓,停車場的「管理營運」。也就當年新聞報導所說的「委外營運」。
NET 向大日承租,並經市府與議會同意,取得建照與使用執照,增建 2 ~4 樓,相關資金亦為 NET 出資。
2023 年謝國樑拒絕再給大日在 OT 合約中,原有 2 年的「優先續約權」,另外再啓動 ROT 的招標案。
  1. 問題 1,市府自始並未擁有 2 ~4 樓的產權,因為大日與市府的 OT 約,並沒有承諾 R 的部分。
  2. 問題 2,謝國樑另外重新啓動 ROT 招標案,但卻由條件的更低微風得標。
  3. 問題 3,微風根本也沒有 R 的必要,因為是撿現成的 2 ~4 樓,所謂投資只是設備更新與維修,這根本不是 R。
本來、如果、其實、明明,讓投標條件更優的 NET 得標,即可順理成章,解決 2 ~4 樓產權移轉,也就是「R」到「T」的部分。
但是,微風千金前男友的謝國樑,就是要演這齣灑狗血的驚世癡情男大戲,基隆市民有什麼辦法呢?

圖片來源:截自 陳增芝 臉書

原文出自陳增芝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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