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引發糾紛的,是「三無漁船」(無船名、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登記)。
這些三無漁船,有時候還只是越界捕魚,有的根本就是在搞走私(毒品、漁貨)、偷渡,是連中國自己都會抓的。
對台灣而言,三無漁船「越界」就是違法,驅逐甚至扣船,都是公權力行使,不然怎麼對自家漁民交待?
這次發生事故,是三無漁船不但拒捕,還衝撞海巡署的船,對方衝撞後自己翻覆,這個也要算海巡人員的錯嗎?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對台灣而言,三無漁船「越界」就是違法,驅逐甚至扣船,都是公權力行使,不然怎麼對自家漁民交待?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我是寫狀子開庭偶而幹樵一下客戶或被客戶狗幹的klaw律師, 請多指教!
現任:宏光展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獨立執業)、太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伸展顧問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顧問、雲書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顧問、基隆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基隆分會審查委員、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士林分會基隆分會扶助律師
上一篇文章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