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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訴高虹安誣告第三次開庭聲明

新竹市長高虹安上任後爭議不斷。資料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我自訴高虹安誣告的案件,今天在台北地方法院第三次開庭。我在美國大學任教,正值學期中不克親自出庭。
三年前十月,我揭發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涉及抄襲。隔年八月,高虹安到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我誹謗。經過八個月的偵查,北檢在去年三月給我不起訴處分。去年六月,我在台北地方法院自訴高虹安誣告。
本自訴案從首次開庭到現在,高虹安一直轉移焦點,但就是不願意承認抄襲。高虹安的博士論文已被母校下架約十五個月,學術倫理瑕疵無庸置疑。
本自訴案的情節單純,只有三點爭議:
  1. 高虹安是否因為我揭發她抄襲而提告?
    高虹安遞交台北地檢署的訴狀,清楚記載她提告我誹謗的理由,主要是我揭發她涉及博士論文抄襲。
  2. 高虹安的提告理由是否屬實?
    如果我揭發高虹安抄襲算誹謗,那表示高虹安並無抄襲。然北檢的偵查已證實高虹安涉及抄襲,顯見她提告我的理由不實。
  3. 高虹安是否知情提告理由不實?
    高虹安親手撰寫她的博士論文,對抄襲的情節應該一清二楚。既然抄襲是高虹安的親身經歷,她當然知道提告我的理由不實。
只要釐清上述三點爭議,就可證明高虹安是否涉及對我誣告。
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涉及嚴重抄襲,被我揭發後拒絕認錯道歉,反藉由濫訴製造清白的假象,無端浪費司法資源。
我呼籲高虹安誠實面對抄襲,勇敢承認濫訴誣告,儘快讓本自訴案落幕,減少不必要的社會紛擾。

圖片來源:截自 翁達瑞 臉書
圖片來源:截自 翁達瑞 臉書

原文出自翁達瑞 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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