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昨出示特定年度的航照圖,抹黑賴清德萬里老家是全新建物。但航照會因角度、氣候等問題,略有誤差。實際上,那 4 戶自始至終就是 4 戶,60 餘年來都沒改變。但這是礦業地上建物,未獲國家承認,當然無法登記;除非政府變更地目,否則想改良也沒申請管道。
賴清德老家這排基本上有 4 戶,分別是 84 號、85 號、88 號、89 號。用不同年代航照圖來對比,有些年份看起來確實像 3 戶,但大部分看得出來是 4 戶;因為免費的航照解析度有限,還會受到角度、氣候、儀器等問題,而卻有出入。
但根據新北市政府的門牌資料,這 4 戶均在 1971 年以前就擁有門牌,均非 2003 年之後的新建物。也就是那 4 戶自始至終就是 4 戶,60 餘年來都沒改變。
而這類在礦業用地上的既有建物,不叫做既存違建。既存違建大多指的是丙種建築用地,俗稱老丙建,例如黃國昌老家。
因為礦區在採礦時期依礦業用地規範,其建物均屬礦業設施。台灣在 1980 年後、2000 年前陸續廢止礦業計畫,卻沒相關法律可以規範已不從事礦業的礦業用地。也就是說,這些建物自此成為政府不承認的存在,不存在的房屋就當然沒有房屋稅。不存在的房屋,也當然沒有建照。不存在的房屋,是要如何申報?
儘管礦業用地上的建物均在「區域計畫法」實施前存在,能夠依法申請合法房屋證明。但負責的地方政府卻沒積極處理,讓這種政府不承認的狀態延續至今。
因為這些既存建物不受到政府、法規的承認,儘管想合法修繕、改建,自然也是申請無門。但難道要因為這樣就不准人家修繕、改建?那房子壞了、塌了,住戶怎麼辦?
賴清德就是在不堪使用下改建,改建結果只不過是堪住而已,有因此變身為豪宅、城堡嗎?
新北市佔有台灣近半的礦區,目前礦業地上建物,全部共占地 32 公頃。等於新北就占掉 4 萬坪,若以每戶占地 40 坪就是 1 千戶,若占地 20 坪就是 2 千戶。
台北縣長邵恩新任內(1973-1981)曾辦理過 1 次變更地目,金瓜石、九份那區大概就是在那時變更為丙種建地。因為邵恩新小學畢業後曾去礦坑當過雜工,知道礦區的處境。
現在面對這種普遍性的問題,新北市政府要是負責任的話,就該設法與中央討論如何修正相關法規,引導這些人合法化。怎麼會是政治操作,置其他數千戶市民權益於不顧?
原文出自曾韋禎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