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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灰委外引質疑 謝國樑:依程序招標載離基隆

基隆市政府決定不與垃圾焚化灰渣處理業者永盛公司續約,市長謝國樑(立者)15日在議會指出,在他之前的市府因為沒有召開績效委員會,使得新市府無法續約,並非新市府責任,市府不能與永盛公司優先續約,並非條件問題,而是法制的限制。圖片來源:中央社

基隆市政府決定不與垃圾焚化後灰渣處理業者永盛公司續約,基隆市長謝國樑今天說,市府保證一定不會發生垃圾無法處理問題,已依程序招標委外,並把飛灰載上卡車運離基隆。

自 2004 年起,基隆市府與永盛公司簽訂促參案,永盛公司在七堵區瑪陵坑段設置垃圾焚化灰渣處理場,為基隆市天外天焚化廠產生的底渣執行最終掩埋工作,這項促參案合約在 7 月 16 日屆滿,市府決定不與永盛公司續約,經市府環保局招標後,由位在高雄的可寧衛公司得標,飛灰每公噸處理費用為新台幣 2 萬 5000 元。

基隆市議員鄭文婷今天在議會質詢表示,財政部 7 月 14 日再度函覆市府,明白揭示沒有成立營運績效評定與續約條件無關,謝國樑擺明把未能與永盛公司續約的責任往別人身上推。

鄭文婷說,有沒有優先訂約權其實不重要,因為全台只有 2 家廠商有能力承接,謝國樑卻技術性地讓契約自動終止,然後用不到 1 個月的時間,讓標案決標給另外 1 家廠商,難道這裡面沒有內情。

基隆市議員洪森永說,既然市府可以繼續與永盛公司續約,且基隆市的處理費僅每公噸 1700 元且有回饋金,市府卻捨近求遠,要將飛灰送到高雄處理,每公噸處理費還要 2 萬 5000 元,對基隆市如此不利為何還要做,他要求送檢調調查。

謝國樑答詢,永盛公司對基隆市收取處理費每公噸 1700 元,外縣市則要 2 萬 5000 元,無論收取基隆市或外縣市處理費,給市府的回饋金都是每公噸 200 元「合不合理議員自己決定」。

謝國樑說,商討期間,永盛公司提出要對基隆市收取處理費每公噸 1 萬元,根本不是每公噸 1700 元,再到外縣市收取每公噸 2 萬 5000 元,至於回饋金還是 200 元。

謝國樑指出,在他之前的市府,因為沒有召開績效委員會,使得新市府無法續約,並非新市府的責任,市府不能與永盛公司優先續約,並非條件問題,而是法制的限制,因為永盛公司必須在績效委員會提出很重要的資料就是「財務報表」,永盛公司從不提供財報,這很可能是市府無法續約原因之一。(編輯:方沛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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