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工友呂姓男子今天駕車趕上班,行經嘉 168 縣道一處路口時,追撞直接左轉的機車騎士劉姓男子,劉男送醫不治,檢警相驗,因當時是閃黃燈狀態,雙方都有肇事責任。
嘉義縣消防局於清晨 5 時 50 分據報,指朴子市嘉 168 縣道 12 .3 公里處發生車禍,救護車趕抵,現場為自小客車與機車事故, 67 歲騎士劉男呈現 OHCA (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狀態,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53 歲汽車駕駛呂男手部輕微擦傷未送醫。
檢警表示,下午進行相驗,透過監視器畫面,台糖公司退休的劉男,行經事故現場直接左轉,並沒有至待轉區,遭同向疑似未減速的汽車駕駛呂男追撞,劉男送醫不治。
檢警指出,事故路口當時是呈現提醒用路人減速慢行的閃黃燈狀態,上午 6 時起才會恢復正常的紅綠燈號誌,因此,在嘉義縣政府擔任工友的呂男趕著上班,行經閃黃燈路口也沒有減速慢行,而騎士劉男則在路口直接左轉,雙方都有肇事責任。雙方酒測值均為零。
嘉義縣警察局表示,縣府會根據路口的交通流量,在交通流量少的時段會進行閃黃燈的狀態;上午派員前往事故現場勘查,這處路口將研議縮短閃黃燈時段,避免事故發生;同時呼籲用路人行經閃黃燈路口一定要減速慢行,若有兩段式左轉標誌標線,機慢車須兩段式待轉,確保安全。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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