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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賭盤刑責低 檢察總長籲增列選舉賭博罪

圖片來源:中央社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今天表示,今年選舉查察有境外勢力介入影響選舉公平、選舉網路賭盤、 AI 深度偽造假訊息等挑戰,建議法務部增列選舉賭博罪,加重經營及參與者的處罰。

邢泰釗於法務部的媒體茶敘時表示,明年的正副總統暨立法委員選舉查察工作重點,包含選舉網路賭盤、境外勢力藉由財物、不正利益介入台灣選舉、利用人工智慧( AI )深度偽造( DEEP FAKE )技術製造假訊息妨害選舉公正性。

邢泰釗指出,就選舉網路賭盤案件,2016 年地方選舉為1件、7名被告,至 2020 年就成長到 799 件、 1145 名被告,即便一審地檢署起訴率高,但賭博罪的處罰輕,對於經營賭場者,刑度最重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參與賭博的賭客,僅裁處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金,難以形成嚇阻。

邢泰釗表示,建議法務部應增列選舉賭博罪,未來凡經營選舉網路賭盤及參與賭博者,均應提高刑度、加重處罰。

最高檢察署也表示,為有效防制選舉網路賭盤及境外敵對勢力藉由財物介入選舉,已向法務部建議修訂「鼓勵檢舉妨害選舉案件要點」,並增訂檢舉選舉網路賭盤最高獎金 500 萬元;檢舉境外勢力藉由財物、不正利益介入選舉為最高獎金 200O 萬元獎金。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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