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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換約限制不溯既往 時力赴監院檢舉曲解法令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與王婉諭今天上午到監察院,檢舉林右昌及陳建仁內閣公然違法、護航建商與投資客。
立法院1月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右)、王婉諭(左)就條文中有關預售屋換約轉售限制的問題,3日上午到監察院檢舉行政院長陳建仁及內政部長林右昌曲解法令,要求監委介入調查。圖片來源:中央社

 

整頓房市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今年 1 月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時代力量針對條文中有關預售屋換約轉售限制的問題,今天前往監察院,檢舉行政院長陳建仁及內政部長林右昌曲解法令,要求監委介入調查。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與王婉諭今天上午到監察院,檢舉林右昌及陳建仁內閣公然違法、護航建商與投資客。

邱顯智表示,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在立院三讀通過之前,時任代理內政部長的花敬群說,「法律一旦通過後,當然要一體適用」。但是,花敬群竟然在法律通過之後,自行解釋說「預售屋在修法之前取得,就不適用」。法律的構成要件中,完全沒有這樣規定,內政部曲解法律。

王婉諭指出,平均地權條例第 47-4 條規定,「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之買受人,於簽訂買賣契約後,不得讓與或轉售買賣契約與第三人,並不得自行或委託刊登讓與或轉售廣告」,但是,內政部在 6 月 30 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實施前已簽訂預售屋、新成屋契約買受人,在施行後得免受修法後的換約轉讓限制」,此舉公然曲解法令。

她並指出,條例第 87 條也規定,「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花敬群在法律三讀通過後說,「將用子法處理日出條款」,創造法律的新解釋,更推翻修法前的承諾,因為花敬群在法令通過前的立院委員會答詢時說「會溯及既往」,但三讀通過後,卻立刻改口。

邱顯智表示,內政部的法律見解是獨步全球的創舉。如果政府修法納管新興毒品,難道持有該毒品的人可以說,「我是在修法前購買的,修法後仍可以販賣,不受到限制跟處罰嗎」,當然不可以,當修法標的變成預售屋後,內政部卻超譯法律,大開後門,延長建商、投資客炒作預售屋的時間。

邱顯智說,他多次提醒內政部不要違背法令,內政部卻一意孤行,完全不尊重立法院,時代力量要求監察院介入調查,拿出態度,捍衛最起碼的法律尊嚴,彈劾、糾舉這些官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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