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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國及移民法三讀 民間團體籲政府制定制裁名單

台灣人權促進會與流亡港人羅子維(右3)30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建議政府如何制定基於「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第十八條十六款條文的「制裁標準」,並羅列侵害香港人人權的名單。圖片來源:中央社

立法院三讀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民間團體等今發布一份研究報告,建議政府如何制定基於該草案第十八條十六款條文的「制裁標準」,並羅列侵害香港人人權的名單。

台灣人權促進會與流亡港人羅子維今發起「入出國及移民法禁止人權惡棍入境,政府應明定標準、名單與民間參與」記者會。

他們呼籲政府應說明如何落實「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第十八條十六款,與施行後制定相關施行細則、參考民間團體建議的制裁標準及建議名單,並制定官方的嚴重侵害國際公認人權的行為者標準,在未來制裁機制納入相關民間團體參與。

羅子維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正引發一場人權危機,為面對這場自由與人權危機,美國首先以「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等法律制裁嚴重侵害香港人權的行為者,認為台灣政府應儘快跟上,制裁相關人士入境。

立委洪申翰表示,希望陸委會等行政部門可以好好參考這份報告,建立邏輯清楚的原則。許多人權工作與救援,投入最深的是 NGO 與民間團體的成員,他們的資訊與了解可能比政府部門更加深入。現今在跨出這一步之上,可以與 NGO 夥伴合作。

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指出,民間團體撰寫這份報告,希望通過努力展現台灣社會公民參與、公私協力、分析法理、共享情報、積極務實的信念,敦促台灣政府落實「自由的台灣撐香港人的自由」的莊嚴承諾,確立台灣人權立國、擁抱普世價值的精神。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呼籲政府,在新法條正式上路前,應儘早規劃相關的標準設定、審查機制、確立名單與相關運作機制。

有關制裁名單,羅子維指出,他與匿名協助的香港人研究團隊撰寫的名單,包含負責處理香港國安法案件的 29 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與去年替任的香港官員等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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