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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材:未停讓行人維持3公尺 罰鍰提升6/30實施

圖片來源:中央社

斑馬線上有人時車輛須停讓喊卡。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表示,執法標準回歸現行車輛與行人間隔 3 公尺須停讓的標準,罰鍰提升則如期 30 日實施。

王國材上午陪同行政院長陳建仁至桃園視察「國道 3 號銜接台 66 線增設系統交流道工程」,王國材接受媒體聯訪時,被問及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原則。

王國材表示,經過昨天專家會議的討論,他今天早上也跟警政署做最後確認,處罰條例通過的標準 6 月 30 日如期實施,包括罰鍰從新台幣 3600 元提升到 6000 元,還有道安講習 3 小時等。

王國材說,專家會議就罰鍰標準提高但取締標準要不要提高,做了很多討論,大家認為,3 公尺的方式是從 2006 年就開始實施的標準,也沒有很多爭議,所以取締標準維持 3 公尺;罰款提升以後,民眾禮讓行人的習慣可能會有所改變,罰鍰標準提升 6 月 30 日如期實施。

王國材也說,除了執法處罰標準在 6 月 30 日提升以外,交通部也在交通工程面,在 4 月份跟各地方政府要求做行人的專用或早開時相,以及人行道的退縮等,會定期在道安記者會做公布,希望中央和地方一起合作努力,來確保行人的安全。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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