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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邦指街口投資案違法只為掏空 泰山:程序合法

圖為食品大廠泰山6日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圖片來源:中央社

食品廠泰山爆發經營權之爭,公司派擬以新台幣 36 億元取得街口金融科技 40 .4%股權,市場派龍邦律師黃福雄今天表示,街口投資案明顯違反法律和主管機關要求,呼籲泰山及往來機構不應執行相關決議。

泰山表示,昨天董事會議進行一切依照合法程序,昨天也有律師在場,審委會依法辦理。

龍邦今天召開記者會,出席者包括龍邦董事長劉偉龍、龍邦律師黃福雄、泰山獨立董事陳敏薰、泰山董事韓泰生。劉偉龍說,泰山昨天召開董事會的原因,「萬般只為掏空」,如果錢匯出去,一切都來不及了。唯一的寄託,是主管機關能在必要時刻和緊急時刻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泰山被掏空。

媒體詢問何謂有效措施,劉偉龍表示,主管機關在核准街口案前,應要求泰山不准把錢匯出去,這就是有效措施,也是最合理的要求。

泰山獨立董事陳敏薰表示,今天要向泰山大股東和小股東說聲對不起,昨天她已經使盡全部力氣善盡獨董職責,但實在擋不住,懇請行政院長陳建仁和總統蔡英文救救泰山全體股東,並懇求證交所能採取有效措施,制止掏空。

黃福雄表示,街口案是 36 億元的重大投資案,依照證券交易法規定,必須先經過審計委員會通過,再送交董事會,這也是為什麼泰山在4月 20 日審計委員會和董事會都把街口案排入議程內。

黃福雄指出,4月 20 日泰山審計委員會開到一半散會,街口案並未經過討論和決議,不可能進入後續董事會;當天審計委員會散會後,並未召開董事會,這是非常清楚的事實。街口案在今年4月 20 日已經無疾而終,5月5日董事會所有董事收到的議程,完全沒有任何投資案,更別談高達 36 億元的街口投資案。

黃福雄說,街口案為 36 億元的重大交易案件,泰山審計委員會現有委員為李明輝及陳敏薰2人,陳敏薰於5月5日表明4月 20 日審計委員會已經流會,拒絕在5月5日參加不合法的4月 20 日審計委員會延會,因此5月5日審計委員會僅有李明輝1人出席,根本無法開會。

黃福雄進一步表示,審計委員會沒有決議的重大交易案,依證券交易法應由全體董事2/3以上同意才能通過,泰山董事會現有董事7席,其中劉偉龍、韓泰山、陳敏薰均不同意街口案,「如何能合法通過此交易案」。

他說,如果有任何人敢執行投資街口案的結論,就是違反法律,包括5月5日通過決議的董事們,以及後續任何執行這樣違法決議的經理人、可能經手後續交易的機構,都涉及法律責任。

他也提到,證券交易所在今年4月 21 日已經發函給泰山,要求泰山日後董事會議案除須事前行文證交所外,還需簽證會計師列席董事會確認提案內容符合內控制度,街口案明顯違反法律和主管機關要求。

食品廠泰山今天稍早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宣布5月5日董事會決議透過股份買賣加上新股認購方式,以新台幣 36 億元取得街口金融科技 40 .4%股權,整合線上與線下業務機會,擴大集團事業版圖。

媒體提問投資街口原因,泰山表示,電子支付市場需要龐大資金做前期投資和用戶開發,街口支付有 600 萬用戶,需要很多資金去架構平台,目前是造橋鋪路階段,過去3年銷售數字逐漸成長,毛利穩定增加。

媒體詢問5月5日沒開審委會而直接開董事會,是否符合程序;泰山表示,昨天續行4月 20 日董事會,審委會依法辦理,昨天也有律師在場,會議進行一切依照合法程序。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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