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蘇卡達象龜離家1公里 被人撿走養7天高雄警法眼尋回

高雄一名女子飼養一隻蘇卡達象龜,8日外出散步時不慎走失,隨即報警協尋。警方調閱監視器找到拾獲象龜民眾王姓男子,王男14日接到消息,當晚即將烏龜帶到派出所,讓女子和愛龜團圓。(讀者提供)圖片來源:中央社
高雄一名女子所飼養的蘇卡達象龜日前外出散步不慎走丟,經報警協尋,發現象龜是被好心民眾撿回家照料,拾獲者也在收到消息後協助送還。(讀者提供)圖片來源:中央社

高雄一名女子自 3 年前起飼養一隻蘇卡達象龜,8 日帶龜外出散步時,烏龜不慎走丟,女子心急如焚報警,警調閱監視器發現烏龜走失 1 公里遠被民眾撿回家養,7 天後終於把愛龜送回主人懷抱。

鳳山警方局發布新聞稿表示, 58 歲戴姓女子 8 日晚間 6 時左右跑到文山派出所報案,戴女指稱帶蘇卡達象龜到鳳山區鳳松路與鳳誠路口的哞哞樂園散步,但烏龜不慎走失,因為遍尋未果,趕緊報警協助。

警方受理案件後,擴大調閱監視器,發現烏龜趁著主人不注意爬到大馬路上逛大街,還走失到 1 公里遠的地方,當時一名男子撿起烏龜便騎著機車離開。

警方進一部查到機車車主後, 14 日傍晚通知 56 歲的王姓男子,王男自述,當時以為烏龜迷路了沒人要,好心撿回家飼養,當晚即將烏龜帶到派出所,讓戴女和愛龜團圓。

戴女說,其實蘇卡達象龜是兒子在 3 年前養的,但因為兒子還要上學,平常烏龜都是由戴女夫婦在照顧,兩人也與烏龜培養出濃厚感情,戴女只要有空就會帶烏龜出門散散步。

鳳山分局提醒,寵物都是飼主的寶貝,建議替牠掛上供識別的項圈或是植入晶片辦理登記,若帶「寵物」外出時,應時時注意寵物的行蹤及安全,才能防止走失事件發生;警方也提醒,如有撿拾到遺失物應返還失主或交由權責機關招領,避免涉嫌刑法侵占罪。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