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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最久死囚陳憶隆聲請再審 高院裁定駁回

在監最久、 27 年前涉及建商黃春樹勒贖撕票案的死囚陳憶隆聲請再審,請求勘驗法醫楊日松的鑑定報告。高院認定,聲請再審理由非新事實與新證據,日前裁定駁回。可抗告。

陳憶隆主張,同案被告徐自強獲改判無罪,但徐案中鑑定報告指被害人屍體遭火燒,與他的鑑定報告不同,是新事實與新證據。

陳憶隆指出,原判決認定黃春棋與他向被害人屍體潑灑硫酸,是採用法醫楊日松(已歿)所出具的鑑定報告,但是刑事局函文記載「死者並無強酸(如鹽酸、硫酸)腐蝕或皮膚脫落之痕跡」,與原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不符。

陳憶隆也請求勘驗楊日松 1995 年 10 月 3 日的解剖相驗錄音、錄影,及傳喚當年承辦檢察官李玉卿及徐案鑑定法醫束恆新說明。

高院裁定指出,就陳憶隆提出的新事實、新證據,是於先前聲請再審時已提出的相同證據,不符再審要件;且與陳憶隆有關的犯罪證據,已盡調查能事,論處罪刑,於法並無違誤,裁定駁回再審。可抗告。

全案起於,陳憶隆與徐自強、黃春棋、黃銘泉等人被控於 1995 年 9 月 1 日共同綁架、殺害建商黃春樹。士林地檢署依懲治盜匪條例擄人勒贖罪嫌起訴 4 人,黃銘泉起訴前潛逃泰國遇害死亡。

陳憶隆、黃春棋、徐自強 3 人一審至更五審均遭判死刑,經最高法院 2000 年駁回上訴定讞。檢察總長為徐自強提起非常上訴,高院更九審徐自強獲判無罪,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徐自強無罪確定。見徐自強逆轉成無罪確定,陳憶隆、黃春棋分別多次聲請再審,均遭駁回。

陳憶隆與黃春棋遭判死刑定讞,至今逾 21 年,目前仍羈押於台北看守所,是 38 名未伏法死囚中,關押時間最久的 2 人;另,法務部指出, 38 名死囚都有聲請大法官釋憲,部分有聲請非常上訴、再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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