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貨車司機的林男和李男因棧板問題起爭執,2 人相約談判發生衝突,林男拿出預藏的麵包刀刺傷李男下腹部,導致李男失血過多死亡,彰化地院今天依殺人罪判林男有期徒刑 13 年。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布的刑事判決書,今年 3 月,擔任貨車司機的林男和李男因貨運棧板問題起爭執,2 人利用手機通訊軟體 LINE 傳訊息,相約在貨運公司談判,林男赴約前先到大賣場購買麵包刀,再開車前往公司。
林男一進入公司就和李男理論,2 人一言不合發生推擠,林男拿出預藏麵包刀朝李男揮砍,李男雖出手阻擋,但下腹部仍被刺傷;多名公司員工見狀上前制止,將林男架住才奪下麵包刀,被刺傷的李男全身是血躺在地上,送醫急救仍因失血過多不治。
林男遭彰化地檢署檢察官依殺人罪提起公訴,彰化地院審理此案時,林男辯稱買麵包刀只是要自保,沒有想要殺人。
不過地院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及依據證人供詞,發現被告與被害人平時沒接觸,先前也沒有糾紛、嫌隙,只因工作業務發生口角,林男竟持麵包刀前往理論,爭執中雙方發生肢體衝突,林男因盛怒升高為殺人犯意,持麵包刀刺入被害人下腹部,造成大量出血死亡,整個過程約 43 秒。
法官考量被告否認有殺人犯意,未反思內省,也未獲得家屬諒解,犯後態度不佳,因此依刑法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 13 年,褫奪公權 10 年,全案仍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