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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開徐巧芯罰單被控圖利 北市員警獲不起訴

圖片來源:中央社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巧芯今年 5 月間違規停車,台北市信義警分局徐姓員警未當場舉發,被民眾控告涉及圖利罪。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徐姓員警沒有圖利主觀犯意,予不起訴處分。

信義三張犁派出所徐姓員警 5 月 19 日下午行經光復南路 415 巷時,發現 1 輛車違規停車,徐男上前取締時,發現車輛為徐巧芯所有,員警現場未開單,事後貼文在個人 IG ,經網友轉傳至 PTT ,引發外界議論。

有民眾認為,徐姓員警未當場開單舉發,讓徐巧芯免繳新台幣 600 元至 1200 元罰鍰,向北檢告發員警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

徐姓員警在偵查中否認犯罪,他表示,徐巧芯跟他說自己問過警察局,這樣的情況違規應該以勸導為主。他認為如果違停車上沒有人,或沒有人走出來,他會直接拍照舉發,但這次徐巧芯有出來移車,能勸導就先勸導,分局後來有補開罰單。

檢方指出,徐姓員警擔任員警未達 5 年,也不是專責取締交通違規,對於違規停車是否以勸導代替舉發的法令規範,可能無法立即確認,不能因此推斷徐姓員警涉嫌圖利。

檢方認為,本案無法以徐姓員警未能依法定行政作業流程辦理交通業務的客觀行為,推定有圖利的主觀犯意,予以不起訴處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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