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移工月薪調至新台幣2萬元,勞動部今天提醒,若雇主先前已約定給家事移工逾2萬元月薪,不可片面調降為2萬元,否則除須負民事責任外,更可廢止聘僱許可。
國內家事移工薪資睽違7年調漲,勞動部昨天拍板家事移工調薪至新台幣2萬元,新引進及期滿轉換雇主的移工昨天起適用,而契約未屆期移工,雇主若年底前主動加薪,也可申請每月 1500 元的薪資補貼。
不過,由於 COVID-19 ( 2019 冠狀病毒疾病)造成邊境管制形成缺工問題,許多雇主為聘僱移工,日前就已經給家事移工高於2萬元的月薪,隨勞動部拍板家事移工月薪調至2萬,可能有雇主以此為理由,逕自將移工月薪降為2萬元。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組長莊國良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雇主若有上述行為已經違法,已在台工作且完成勞動契約簽訂的家事移工,如果勞雇雙方要變更月薪,須經由勞雇雙方重新約定,且不可以較「工資切結書」所驗證的條件更不利於移工。
莊國良提醒,雇主若違法,除了必須負起民事的損害賠償責任外,如果查明屬實,勞動部也可以依照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中的薪資未全額給付開罰雇主6萬至 30 萬元,最重也可廢止聘僱許可。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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