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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太魯閣事故案刑事辯論終結 花院11/11宣判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鐵太魯閣號列車事故案李義祥、華文好涉過失致死等刑事部分22日辯論終結,罹難者家屬團體「太魯閣的眼淚」委任律師陳孟秀(前右)、「太魯閣的眼淚」發言人王薇君(前左)帶領家屬進入法庭。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鐵太魯閣號列車事故案李義祥、華文好涉過失致死等刑事部分今天辯論終結,家屬帶著 49 支象徵罹難者的白色洋桔梗出席,主張變更殺人罪嚴辦。審判長梁昭銘諭知 11 月 11 日宣判。

台鐵 408 車次太魯閣號 2021 年 4 月 2 日行經花蓮清水隧道北口時,與滑落軌道的工程車發生碰撞,造成 49 人死亡、逾 200 人輕重傷,最小罹難者只有4歲。

花蓮地院今天進行施工廠商李義祥、移工華文好公共危險案刑事庭審理;李義祥被起訴過失致死等8項罪名,李義祥否認肇事逃逸罪,堅稱事發後一直都在工地現場,其餘認罪;華文好被起訴3項罪名,辯護律師邱劭璞辯稱華文好現場行為與結果沒有因果關係,全盤否認犯行,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于湄指出,李義祥連假期間違法施工,明知吊卡大貨車電瓶故障,仍堅持開進工地,從車輛熄火卡在邊坡至掉落鐵軌後,李義祥從頭到尾都沒有主動通報搜救單位,甚至在案發後先驅趕工人離開現場,避免違法施工被發現;審理期間態度擺爛,沒有真心道歉。

林于湄指出,以吊卡大貨車行車紀錄器畫面,若沒有華文好協助開怪手、在一旁協助拉車過程,李義祥無法獨自完成拉車行為,證明 2 人行為與車輛掉落鐵軌的結果有相當因果關係。

罹難者家屬委任律師陳孟秀指出,李義祥跟華文好過程中明知吊卡大貨車熄火後有掉落風險,卡住時間長達 14 分鐘,非但沒有通報,還在沒有任何防護作為情況下以怪手拉車,導致車輛掉落鐵軌,犯殺人罪之不確定故意。

陳孟秀強調,肇事逃逸重點並非離開現場,而是「未能履行特定之救護作為義務」,從李義祥事發後通聯紀錄,沒有任何一通是通報救護單位,也沒有協助救援,只是站在現場觀看,什麼都沒做。

陳孟秀在法庭上播放 49 名罹難者照片,語帶哽咽逐一介紹罹難者背景,請求法官從重量刑,以符衡平。

庭中,李義祥向罹難者家屬道歉,「對不起受難者、被害者,誠心向你們道歉,對不起」。

太魯閣號事故後, 13 名罹難者家屬組成「太魯閣的眼淚」自救團體,發言人王薇君說,白色洋桔梗是太魯閣的眼淚代表花,意指「永恆的愛」,家屬們將洋桔梗放在左胸,希望將罹難者帶進法庭,讓制度可以往前推進,為他們爭取最後的公義。

罹難者家屬陳媽媽接受媒體聯訪指出,很清楚逝去的家人不會再回來,從審理過程看到相關人員互相推卸責任,整起事故是基層、組織文化的問題,希望藉由這件事故承擔起應負的責任,有所警惕,讓大家都可以安全回家。

台鐵 408 車次太魯閣號 2021 年 4 月 2 日事故案,案發後 15 天花蓮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李義祥、華文好、聯合大地監造主任李進福、勞安人員張齊富財、東新營造黃平和父子、朝昇土木包工業者林長清等7人;8月 19 日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追加起訴潘堂益及中棪工程顧問公司專案經理郭國振。

台鐵太魯閣事故案公共危險罪等罪自 2021 年9月開庭,刑事部分今天辯論終結,審判長諭知 11 月 11 日上午9時 30 分宣判。民事部分下月進入審理程序。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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